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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40多歲的男性,吃痛風藥近一年時間,卻在某次因摔傷服用止痛藥後,全身10%皮膚出現破皮、剝離現象,確診藥物過敏之一的「史蒂芬強森症候群」,緊急送往加護病房才撿回一命。醫師提醒,藥物引發的過敏非全是「當下就發作」,有些是服藥後2~3個月、甚至過了1年才發作的,醫病均要提高警覺。

 

藥害救濟基金會昨公布最新調查結果,發現高達7成民眾認為藥物過敏只會在「用藥後立即發生」,但其實依個人體質不同,可能在用藥後2~3天、甚至2~3個月後才發生。藥害救濟基金會行長陳文雯說,甚至有極少數的抗癲癇藥物過敏在「服藥後1年」才發生,主要是過敏反應具延遲性,也使得很多人事後出現症狀、卻根本不知道是藥物過敏所致。

 

根據藥害救濟給付案之可疑藥品統計,前10名幾乎都是抗癲癇、抗痛風、抗生素、非類固醇的消炎止痛藥等4大類藥品,常見的過敏反應包括皮膚紅癢起泡、喉嚨痛、眼睛紅腫具灼燒感、嘴唇腫、口腔潰瘍、發燒。開藥藥師柯明道提醒,民眾若曾服用上述4大類藥品,藥袋或藥單均應留存。

 

收治上述男性患者的北市聯醫和平院區皮膚科主治醫師林瑞宜說,當身體出現藥物過敏反應時,應立即致電主治醫師、或領藥的藥局,如果是服用抗細菌感染、心律不整藥物的民眾,隨意停藥反而也具致命危機。

 

文章來源:中時電子報/倪浩倫 2017/4/6

圖片來源:聯合影音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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